凤阳县档案局(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凤阳县档案局(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档案局(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电话:0551-63******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阳县档案局(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ZFCG-F2016089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县档案局(馆)系全县重要档案资料保管中心,安全、保洁性能要求极高,物业管理服务要规范、有序。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6年12月1日
2、 中标公告日期(3天):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6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 无锡永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无锡市新洲路210号
中标金额:小写:***元大写:贰拾万零贰千元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孙义伟 联系电话:1595****099
采购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1373****883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