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龙山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2021-12-22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CG-SS-2021-111
  • 安徽省
  • 教育系统
  • 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龙山学校采购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龙山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质疑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4、综合评分,服务质量要求;为了保障服务质量,计算机网络产品制造厂商售后服务体系须通过符合 GB/T 27922—2011 标准、GB/T 16868—2009标准的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10星级得2分,7星级得1分,7星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产品厂商公章。

【答疑回复】

现修改为:“2.4、综合评分,服务质量要求;为了保障服务质量,计算机网络产品制造厂商符合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5星级得2分,4星级得1分,4星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产品厂商公章”。

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由此给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龙山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