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公寓、信访大厅、南北广场及北广场地下车库物业招标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1-12-21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czcg202112-101
  • 安徽省
  • 武警/军队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驻滁办公
  • 张召军徐颖
  •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 0550-3******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公寓、信访大厅、南北广场及北广场地下车库物业招标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112-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公寓、信访大厅、南北广场及北广场地下车库物业招标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澄清部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细则特别说明中第4条:“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月;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730.02元/月,个人缴纳社保不得低于316.79元/月,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规定,除个人缴纳的最低社保标准316.79元/月外,员工每月到手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月。投标人在计算人员工资时必须包含上述三项费用。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6.72%计入),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技术等级和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赔本经营、免费服务等理由降低服务标准和人员素质要求。”
    现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最低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月;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846.99元/月,个人缴纳社保不得低于360.06元/月,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规定,除个人缴纳的最低社保标准360.06元/月外,员工每月到手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月。投标人在计算人员工资时必须包含上述三项费用。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6.72%计入),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技术等级和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赔本经营、免费服务等理由降低服务标准和人员素质要求。”

2、答疑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第21页要求保安主管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取消,新成立的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应急管理部。现由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会在政府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成绩合格公示,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却由相应的培训学校进行颁发。本项中要求的具有安监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我司认为提供培训学校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并附带政府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成绩合格公示也可加分。
    回复:本条修改为“拟派保安主管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或培训学校颁发(培训学校颁发的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应急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成绩合格公示截图及网址,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
     提问2:本招标文件第20页规定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管理过(含在管)的非住宅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表彰的得7分,示范表彰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本项只可提供一个表彰或荣誉,以最高分计入。同一物业项目在同类表彰中有多级表彰的(或多个项目的表彰),不累加,不重复使用。核验电子标书中表彰或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注:分公司的荣誉可以作为总公司的荣誉。)经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了解到,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滁州市物业主管部门2018年1月1日至今未曾颁发过此类荣誉表彰,安徽省住建厅颁发的非住宅优秀或示范项目表彰时间最近一次为2016年12月22日,此后未曾下发此类表彰。因受疫情影响,安徽省住建厅及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滁州市近三年未曾开展物业优秀、示范项目的表彰。本条打分项对颁发时间要求较苛刻,潜在投标人的公司注册地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滁州市的企业均受本条打分要求限制,面临着因政府主管部门未曾开展物业项目表彰活动而无法提供表彰文件的困境。恳请主管领导能够酌情考虑,能否将本条针对时间的规定修改为投标人在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管理过(含在管)的非住宅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表彰的得7分,示范表彰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非住宅项目指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不含学校和医院,党校、警校除外]
    回复: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是面向全国的潜在投标人,并不局限于安徽省企业,没有地域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本条符合招投标有关规定,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除以上更正外,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更正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用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报价要求,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履约,并服从招标人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其带来的损失均有中标单位承担。

2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南楼2楼

联系方式:张召军    05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驻滁办公地址:滁州市东坡路与仁和路交汇处(和顺东方花园)DC-12-102 

联系方式:徐颖  1539****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召军  徐颖

电 话:0550-3******  153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