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滨河公园养护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公告项目编号:BB2021WHCGZ1241

2021-12-21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BB2021WHCGZ1241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各供应商:

五河县滨河公园养护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B2021WHCGZ1241),采购人为五河县园林管理所,我单位现对招标文件发布补遗公告如下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文件要求,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十五条报价要求”序号1修改为:

人员工资不低于蚌埠市五河县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人/月);

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每年4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节假日天数按7天计算,节假日加班人数≥75人,每人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21.75×3=节假日工资(人/天);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节假日天数按4天计算,节假日加班人数≥40人,每人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21.75×3=节假日工资(人/天);中标后不作增加。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十五条报价要求”序号2修改为

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2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5.9%)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6%、生育保险0.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8%,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2元/人/月;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个人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7元/人/月;

不得以使用 40、50 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1月5日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河县园林管理所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