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融媒体中心 4K电视转播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12-21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czcg202112-086
  • 安徽省
  • 媒体
  •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
  • 林辉葛爱霞
  • 全椒县融媒体中心
  • 1380****891

全椒县融媒体中心4K电视转播车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112-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椒县融媒体中心4K电视转播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12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6.1资信评审细则——第3项:代理授权书:“投标人必提供本项目所投“4k切换台和车载调频发射机”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并加盖鲜章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全部提供且满足要求的得3-6分,没有不得分。

回复:

1、授权书只作为加分项并没有排他性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和财政部招标文件并不冲突。

2、根据财政部招标文件设备项目招标,评审因素中提到“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原生产厂商,则提供设备原厂制造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把厂家授权作为加分项,主要是为了避免那些通过非官方正规渠道和没有售后服务拿到货的代理商参加投标,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做了这个要求。

3、车载调频发射机是国家管制无线电产品,有入网证厂家均说明产品质量和无线电发射频率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对人体和航空均不会造成危害,没有取得入网证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

4、根据本项目招标前论证了解,4K切换台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有7个以上厂家,欢迎各厂家参加投标。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内容及要求——五、对车体及改装的要求——详细技术参数——3.设备部分——第1项:★4K切换台:“10、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授权书和承诺售后服务函。"这项要求违反国家法规,应予以取消。

回复:根据国家产品三包法规定,所有电器产品和货物均要求要良好的产品退换货服务和售后保障,要求投标厂家提供售后服务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更正日期:202112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全椒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全椒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林辉   138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亚东新城国际918  

联系方式:葛爱霞  05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辉  葛爱霞

电 话:1380****891   0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