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111-2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如下:
答疑部分:
质疑1:更正公告后的资信标评审细则第2项投标人资信:针对“第2小条,投标人获得过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财政奖励的企业,得 8 分;”2021年政府部门合同能源管理在《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关于在党政机关办公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集中示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推动下开始实施,因为2021年全国范围内发生两次重大新冠疫情反复,导致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滞后,因此不存在此项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财政奖励。故建议取消此项。
回复1:考虑到疫情原因,本项目对于获得过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财政奖励的企业未设置年限要求;同时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的有关规定,就2010年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和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由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10年6月29日发布并施行,不存在你单位所说的“因为2021年全国范围内发生两次重大新冠疫情反复,导致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滞后,因此不存在此项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财政奖励”。
质疑2:更正公告后的资信标评审细则第2项投标人资信:针对“第3小条,投标人具有电力服务机构能力评定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8分”因电力是电气工程的强电部分,主要研究电能的提供(即电能的产生——发电系统)、传输(电力线路传输)、变换(高低压变换,变压器、断路器、接触器),本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不涉及电力工程需求,只有机电类相关的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需求。故建议取消此项。
回复2:本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基于现有硬件设施及节能改造后,提供如下基础服务内容: 1、冷、热、电、天然气、自来水的供应保证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空调制冷、制热、电能、天然气、自来水的正常供应,及时缴纳各能源费用,保障能源日常使用,故涉及电力工程需求,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承装(修、试)五级资质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的,得8分。”
质疑3:更正公告后的资信标评审细则第2项投标人资信:针对“第4小条,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的,得 8 分”。因电力行业专业丙级以上设计资质是针对于送变电工程的才所需的资质证书,而本项目为暖通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没有电力设计及电力工程需求,所以大幅度增加电力方面的资质要求无现实意义,且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有失公允。故建议取消此项。
回复3:同意取消此项,商务标分值调整为18分。
质疑4:更正公告后的资信标评审细则第3项主要技术人员实力:针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实力的:(1)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得 5 分; (2)具有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3)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 5 分。” 因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本项目为暖通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以此项需求没有意义,且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需要配备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类的人员,不应只强调人员电力专业方面证书,此项要求严重偏离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基本准则。故建议取消此项。
回复4:本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基于现有硬件设施及节能改造,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负责人的实力尤为重要,故此项调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实力的:
(1)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得3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2)具有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3)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资料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不得分。”
质疑5:2021年12月3日至12月8日期间,没有其他潜在投标人提出对相关内容的质疑,而招标代理单位擅自进行大幅度更改,除原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未改,原资信标评审细则80分现改为54分,原技术标评审细则10分现改为36分,原招标需求也全面改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及招投标规则,对于此次更正公告我方强烈抗议。(如下: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需求与修改后招标文件对比)
回复5: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
质疑6:对此更正公告我方保留上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滁州市人民检查院等相关单位的权力。
回复6:各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澄清部分:
澄清一: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2年1月4日8时30分。
除以上答疑澄清外,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用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 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南二楼
联系方式:05******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众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B座807
联系方式:1521****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星星
电 话:152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