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陶湖社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设施)[2021]

2021-12-14 12:00:00
  • 其他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2021ACCZN00571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俞凡
  •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 0551-66******

长丰县下塘镇陶湖社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磋商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21ACCZN00571)

 

各供应商:

1:招标文件P36页,综合评分供应商业绩中:“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的,每提供 1 例得 6 分,满分 12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事实依据:此业绩要求出具供货业绩合同和甲方盖章证明就能满足要求,而合同和甲方盖章伪造十分简单,随意找一家公司即可合同盖章且出具证明,完全不能体现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实力。

相关请求:为保证本项目持续良好建设,建议此项修改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的,每提供 1 例得 6 分,满分 12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1:磋商文件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P31页,相关请求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参考尺寸(m):13.43*2.44*2.82m;”

事实依据:此尺寸要求过于苛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没有通用尺寸规定,每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尺寸都不相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保证出水达标的关键不在于箱体尺寸,而是工艺,停留时间、回流比等因素。本项目处理规模100m3/d,在保证停留时间,保证出水效果的前提下是否能够自行设计尺寸

相关请求:我司可保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能够满足1、地上式;2、处理规模:100m3/d;3、材质:耐候钢,防腐,厚度不小于3mm;4、参考尺寸(m):保证出水效果的条件下,自行设计; 5、主要包含设备但不限于以下:进出水管路及管阀配件、电气自控系统、曝气系统、水力优化系统、填料、消毒系统等。6、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排放标准。

2:采购需求中关于尺寸描述为参考尺寸,并未限定,按磋商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下塘镇

 系 人:许志远  联系电话:0551-66******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62******、0551-62******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