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西路来安与滁州交界处建设(S210)非现场卡点项目澄清公告

2021-12-14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czcg202112-020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 1585****234

裕安西路来安与滁州交界处建设(S210)非现场卡点项目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裕安西路来安与滁州交界处建设(S210)非现场卡点项目

原项目编号:czcg202112-020

原公告日期:202112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答疑事项

1、问: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6.2.1 技术评审细则序号1技术参数响应 1、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技术要求完全响应交易文件的,得22 分;每有一项“▲”条款不满足扣 2 分;,本项扣完为止(以采购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本项最高 22 分。 3、投标选用称重设备技术先进,通过国家科技成果鉴定,且成果水平达到国际先进的,得 4 分,达到国内领先的,得 1 分。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本项最高得 4 分。 4、投标选用动态称重系统准确度必须达到《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 5 级标准。如称重系统准确性优于 5 级,达到 2 级的或以上的,投标人能够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5、投标人所投称重设备通过抗盐雾检测,且测试时间不低于 490h的得 2 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 本项最高得 2 分。 6、投标人所投称重传感器防护等级达到 IP68 的得 2 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本项最高得 2 分。 以上证明材料是否需要材料提供方鲜章用于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 需要,为确保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及证书等材料必须加盖原生产单位公章。原交易文件中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现已放到商务标中。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是:20211227900分,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7楼)第1标室,现将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1229900分,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7楼)第1标室。

 

 

注:以上更正内容与原交易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交易文件;此变更公告视同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方法:

单位: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联系人:陈浩军

联系方式:1395****2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501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1585****234

 

招标人: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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