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11 05:51: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DLCG202130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邹小姐
  • 预算***万元
  •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 0753-7188862
项目概况

蕉岭县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7-2021-00992

项目编号:DLCG202130

项目名称:蕉岭县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蕉岭县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蕉岭县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具有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资质。(根据《广东省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梅州市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具有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资质)【注:(1)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由于机构改革导致城乡规划编制无法续期资质证书的,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2)根据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本项目投标单位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5月13日之后届满,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须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按自身专业分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确定具有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资质单位为投标的主体方,另一家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履约事项。

3)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

联系方式:075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A座二层

联系方式:07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姐

电  话:0753-2******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