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塔丰小学幼儿班教室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池尾街道塔丰小学幼儿班教室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021GTG0810PN
项目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塔丰小学幼儿班教室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项目工期 |
1 | 普宁市池尾街道塔丰小学幼儿班教室升级改造工程 | 1项 | ***.52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证件原件须核查,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校验者拒绝受理):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11)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池尾街道塔丰小学
地址:揭阳市普宁市马嘶岩路11号
联系方式:纪先生,06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联系方式:王先生,06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 0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