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2021年度违建拆除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1-08-09 04:00:00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2021年度违建拆除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03]JH[GK]2021010-1-1)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2021年度违建拆除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03]JH[GK]2021010-1-1 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福建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双湖二路3号1号楼5024室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03]JH[GK]2021010-1-1 包1
福建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1.服务期限内负责向采购人提供不定时的劳务服务,参与广告拆除安保维稳工作。 2.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实现与现有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无缝交接。 3.采购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选择。 4.投标人须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含)内到达采购人单位。 5.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须为保安员办理人身意外险(商业保险),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对此条款出具无条件响应的专项承诺。 | 1.保安人员要求: 1.1性别男,18~50岁,身高168㎝以上,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完成本项目项下的保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 1.4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对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1.5保安人员须有一位领班人员且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保安人员定期轮换,任何更换驻场领班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1.6采购人对安保人员工作表现不满意或认为安保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更换。 2.其他要求: 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 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2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第三方伤害赔偿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 1 | 项 | 1.服务期限内负责向采购人提供不定时的劳务服务,参与广告拆除安保维稳工作。 2.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实现与现有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无缝交接。 3.采购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选择。 4.投标人须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含)内到达采购人单位。 5.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须为保安员办理人身意外险(商业保险),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对此条款出具无条件响应的专项承诺。 6.保安人员要求: 6.1性别男,18~50岁,身高168㎝以上,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完成本项目项下的保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6.2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 6.4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对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6.5保安人员须有一位领班人员且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保安人员定期轮换,任何更换驻场领班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6.6采购人对安保人员工作表现不满意或认为安保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有权提出更换有关人员,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更换。 7.其他要求: 7.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 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7.2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第三方伤害赔偿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 ***.****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成荣 (包1) |
| 评审专家: | 陈彤,林穗梅,李雅,邱传兴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价6500元。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33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03]JH[GK]2021010-1-1 包1 :65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8.2.1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2.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3政策性功能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管委会1003室
联系方式:185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059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0593-2******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