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2029
项目编号:HNMT-ST-ZFCG2021014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办公设备 | 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之日起直至质保服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 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②《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④《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采购110接处警专业操作台和亚青会安保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专业操作台及会议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 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54-87******
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