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交河镇区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09 11:35: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BHCZB2021-026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王月晓
  • 预算***万元
  • 泊头市交河镇人民政府
  • 赵文利1393****990

项目概况

泊头市交河镇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3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CZB2021-026

项目名称:泊头市交河镇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3.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305

方式: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仅提供原件)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提供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305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305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3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泊头市交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泊头市交河镇        

联系方式:赵文利1393****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华元大厦305            

联系方式:王月晓1378****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月晓

电 话:  137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