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后勤服务托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1-08-09 10:52: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NHY2021-30607-1
  • 辽宁省
  • 行政机关
  •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曹晓晨
  • 中标***万元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 刘老师 024-3***6023

一、项目编号:LNHY2021-30607-1(招标文件编号:LNHY2021-30607-1)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后勤服务托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北街3号7门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后勤服务托管    用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更换,每日两次对氧气站进行巡视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定期补充气源,壁挂炉、直燃机、空调的运行及定期维护保养,用水设备的检查及维护,完成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巡视及定期加药工作,物流工作,零活维修及消杀工作等后勤维修维护工作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要求成交供应商提前一周进场熟悉工作    达到采购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占军、闻静(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其成交金额***%的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18月6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3***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曹晓晨0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电 话:  024-23******

 

省妇幼后勤服务托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