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县级、镇(场)级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海丰县县级、镇(场)级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路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GDX-ZB-2021第(021)号
项目名称:海丰县县级、镇(场)级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整理海丰县镇(场)2016-2020年精准扶贫文书档案、项目管理档案,达到档案整理格式入馆要求;其余不需入馆的扶贫相关资料做系统整理,在镇(场)留存备查,并制作电子目录。项目服务地点在我县扶贫办。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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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路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现场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路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路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汕尾市海丰县县级、镇(场)级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查验)。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近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庄先生/1354****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路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
联系方式:陈工/0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