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锦州滨海新区四高中周边裸露土地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滨海新区四高中周边裸露土地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DJ2021008-001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四高中周边裸露土地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滨海新区四高中周边裸露土地硬化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滨海新区四高中周边裸露土地硬化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DJ2021008-001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四高中周边裸露土地硬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裸露土地硬化工程
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08月10日至 2021 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到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整齐)。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滨海新区井冈山路5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
联系方式:0416-3******
邮箱地址:lntdxmgl@163.com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凌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1******8937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女士
电 话:0416-3******
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9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滨海新区井冈山路5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17号
联系方式:毕女士0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女士
电 话: 0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