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湾中学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1-08-06 04:08: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LNZS-2021-0730
  • 辽宁省
  • 教育系统
  •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高工
  • 预算***万元
  • 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湾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高工 024-56******

项目概况

高湾中学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S-2021-0730

项目名称:高湾中学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湾中学零星维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以上材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湾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高湾经济开发区圣水北路        

联系方式:高工 02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联系方式:任晓昱 02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