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维服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维服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维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采购人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竹园路2号;
四、采购人联系人:邵圣林;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0555-8******;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羽;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5-5200278;
十、公管部门名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十一、公管部门联系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十二、公管部门联系人:水鑫;
十三、公管部门联系电话:0555-5******;
十四、采购内容: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维服务。
十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文件要求,“平台车辆统一纳入一个平台系统,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公车管理实现全省一张网”;同时,平台的运维需要实现与省、市级平台数据无缝对接,确保数据连续性、安全性、唯一性与保密性要求,该平台应采用原系统运行的产品,安徽省、马鞍山市及花山区原系统由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和运维。
十六、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十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文件要求,“平台车辆统一纳入一个平台系统,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公车管理实现全省一张网”;同时,平台的运维需要实现与省、市级平台数据无缝对接,确保数据连续性、安全性、唯一性与保密性要求,该平台应采用原系统运行的产品,安徽省、马鞍山市及花山区原系统由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和运维。
十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十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研发楼十楼 ;
二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文件要求,“平台车辆统一纳入一个平台系统,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公车管理实现全省一张网”;同时,平台的运维需要实现与省、市级平台数据无缝对接,确保数据连续性、安全性、唯一性与保密性要求,该平台应采用原系统运行的产品,安徽省、马鞍山市及花山区原系统由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和运维。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要求,针对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论证小组一致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二十一、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张春梅(马钢科技质量部,高工),黎元彪(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实验师),薛凯(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工);
二十二、公示期限: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公管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