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天津市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

2022-03-28 05:16: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TCC-2204023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李工
  • 预算***万元
  •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张工 022-24******

项目概况

天津市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CC-2204023

项目名称:天津市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建设开发天津市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并完成软件安装和初始化设置,开通微信公众号或APP等多渠道用户报装申请渠道。

2. 完成与津心办对接。

3. 完成在政务服务网的集成部署,并进行至少一次的技术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1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至 2022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室

方式:于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网络发售领取:(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7010154740026639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2)请联系项目联系人获取文件购买登记表,将填写完成的登记表的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hongtao_tj@126.com。(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联系方式:张工 02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室            

联系方式:李工 02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