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遮光布帘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2-03-28 04:59: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0814-22201216
  • 福建省
  • 教育系统
  •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 陈铃
  • 预算***万元
  • 福州市教育局
  • 薛工,0591-83******

项目概况

福州市教育局遮光布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2201216

项目名称:福州市教育局遮光布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福州市教育局遮光布帘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遮光布帘:双面麻布、一级环保布;标准宽度:280cm;机织物成分:100%聚酯纤维;克重:≥300g/㎡;双层组织,中间黑丝,无毒无异味、不含有害物质及挥发性化学成分、隔热、透气、可干洗水洗;颜色:暖色系,可选。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响应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响应人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⑤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⑥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⑦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⑧响应人应同时提供响应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以上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自询价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还将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评标过程中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到的失信、违法记录信息的打印件进行存档。
⑨响应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响应时必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响应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教育局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办公区B座913        

联系方式:薛工,059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陈铃,059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铃

电 话:  05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