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项目名称: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杭州京胜航星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过省委组织部、金华市委组织部、义乌市委组织部、浦江县委组织部、武义县委组织部、金东区委组织部等多个组织部门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承担过中共永康市组织部第一期领导干部档案数字信息化项目,完成质量全部符合上级组织部制定要求验收标准,顺利完成验收,因此,与为推进我市普通一般干部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干部档案信息化与上级组织部门信息化系统省市县联动无缝对接,同时确保干部档案信息安全,防止因数字化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标准造成数据返工、人力财力浪费,经过专家论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而且同时符合浙江《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第四款)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或单位在最近1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的同类项目政府采购结果,本系统内下级政府部门或单位需要直接采用的规定情形。建议拟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杭州京胜航星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京胜航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浙江科贸大楼7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28日 至 2022年04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陈攀
联系电话: 87******
传 真: /
地 址: 永康市金城路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1506****650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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