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民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CAZFCGGK2021-3号
二、合同名称: 民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CAZFCGGK2021-3号
四、项目名称: 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民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淳安县新安北路18号
联 系 方 式:0571-65******9
供应商(乙方): 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大道379号五楼
联 系 方 式: 0571-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安保消控服务;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包括灭“四害”消杀和门前“三包”);房屋建筑主体及设备维护;绿化管理维护;物业档案管理;专业设备报修和使用管理:中央空调及配套装置、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弱电系统(配合专业维保公司维护保养);电气设备、给排水系统、供电(照明)设备维护保养等(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服务要求: 工作时间:上午7:30—下午17:30 ①大楼公共区域、通道地面和墙面、休息区域(包括桌椅)、电梯、楼梯、扶手、大厅(包括公用设施和器皿)、玻璃、走廊、屋面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等,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巡回保洁。各大厅地面打蜡每月一次。 ②大楼(区)卫生间一切设施与物品保持清洁,无污迹、无积水、无积尘、无异味、无漏滴水、无堆积杂物、无乱张贴物。卫生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做到每日上午和中午上班前半小时以前完成清扫和擦拭保养,并做好巡回保洁;卫生纸、洗手液等物品不得断档;卫生间定期消毒。 ③红线内的道路、停车场、绿地和门前“三包”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形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阻塞等。做到每日清扫两次,巡回保洁。室外一切设施无积灰、无积水、无乱涂乱贴之物。各大门设施、果壳箱、亭子每日檫试保养;路灯、探头杆、指示牌、雨篷、车棚、各楼顶屋面、室外设备设施等每月保洁一次。 ④垃圾、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有关处理标准实施,做好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 ⑤建立有害生物及虫害防制工作管理制度。每月开展2次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 ⑥建立好值班制度,周末和节假日安排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二)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和消防、监控设施维护 1、服务内容: 保证大楼(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秩序,保证监控、自动报警、道闸系统正常运行;做好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查验、登记,报刊信件快递物品收发等;做好门卫、守护和巡逻工作,维护院内良好的环境秩序;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和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修理等;随时做好夜间突发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置。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及时预防安全事故,按应急方案迅速配合业主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外来服务单位进出场、人员、施工秩序的管理;积极主动地配合、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货物搬运、卫生清洁、礼节服务、会场布置及保障)。
服务期限: 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
服务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楼、651号2#楼、657号3#楼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朱梦茵 张 平 陈 喆 余林杰 丁顺福
九、验收意见: 优秀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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