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财政局拍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县财政局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ZZ2022-023
项目名称:抚顺县财政局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佣金最高限价:拍卖价格的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采购需求:以公开拍卖(增价拍卖)的方式处置矿产、木材及房产。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公告中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03701384@qq.com),并电话确认 024-53****** 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名称:抚顺县财政局拍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YZBZZ2022-023)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未发送材料并经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4、参加本项目报名及开标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规定执行,必须能出示48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否则不能进入我公司办公室,因疫情对招投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财政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刘泓 139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
联系方式:孟祥金02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祥金
电 话: 0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