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裕民县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地利用保护规划)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裕民县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地利用保护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20328-1
项目名称:裕民县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地利用保护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裕民县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地利用保护规划)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根据裕民县林地实际情况,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注: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号
联系方式:1331****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0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闫雪宁
电 话:0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