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2022-03-28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6202203285008376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其他
  • 预算***万元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203285008376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棋  1320****785 

 报价起止时间:2022-03-28 19:39  -  2022-03-31 15:00 

 采购单位: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车辆租赁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车辆租赁; 描述:租赁1辆价格在12万至15万元之间的国产新能源(纯电)轿车。1.租赁1辆全新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50公里);2.租赁期间的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提供雪地胎等;3.租赁方需在承租方指定的地点无偿建设直流充电桩(120KW)(1桩2头)2台;3.充电电费按照电业局规定电价进行收取。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乌伊东路33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租赁车辆需满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投标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车辆租赁业务(3)车辆租赁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