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港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YLZC2022-C3-230031-GSJZ
二、项目名称: 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元)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12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采购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 工程监理采用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绍清,龚鹏,黄甲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15〕32号)进行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8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白县沙河中心卫生院
地 址:博白县沙河镇河南路二巷022号
项目联系人:李顺
项目联系方式:180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港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白县锦绣东路(金地万象城东侧约100米)
项目联系人:庞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5-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