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滨水文化公园(二期园林景观部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2-03-29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S110000A001028542001
  • 北京市
  • 医疗系统
  • 北京中鉴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周宗宝
  • 预算***万元
  •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 公告内容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滨水文化公园(二期园林景观部分)建设工程 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滨水文化公园(二期园林景观部分)建设工程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丰台发改(审) [2022]13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鉴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丰台区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南部,北至规划金中都南路,南至丰草河北路,西至规划东管头路,东至柳村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53408.37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 *** (万元)

2.4 本工程的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2.6 划分标段的说明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 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 

4.投标人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30日09时00分  2022年04月06日17时00分 ,在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19日09时00分 整。

6.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中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鉴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38号甲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医药物流区1525号楼二层203室
联 系 人: 周宗宝 联   系  人 : 李翠荣
电    话: 010-83****** 电        话: 1861****601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
  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