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交易公告[变更公告]

2022-03-29 10:53: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中: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 2022年5月1日-202 5 4月30日

2、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采购顺平县现存和新增电自行车为期三年(2022 年 5 月 1 日至2025年 4 月 30 日)的登记服务。

现变更为: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采购顺平县现存和新增电自行车为期三年的登记服务。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