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鲢鱼、草鱼)项目(省级资金)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鲢鱼、草鱼)项目(省级资金)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2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鲢鱼、草鱼)项目(省级资金)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9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项目编号:SDGP37092***0202202000017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编号:DP-ZC-20220325-01-01、02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鲢鱼、草鱼)项目(省级资金)
预算金额:***万元,其中:
| 标段划分 | 品 种 | 放流规格 (cm) | 单价 (元/尾) | 数 量 (万尾) | 金额 (万元) |
| 第一标段 | 鲢鱼 | ≥10cm/尾 | 0.15 | 333.333 | 50 |
| 草鱼 | ≥10cm/尾 | 0.35 | 200 | 70 | |
| 总价 | 120 | ||||
| 第二标段 | 鲢鱼 | ≥10cm/尾 | 0.15 | 333.333 | 50 |
| 草鱼 | ≥10cm/尾 | 0.35 | 371.43 | 130 | |
| 总价 | 180 | ||||
注:品种报价金额必须等于招标控制价表中的品种金额(即:总投标报价=120.00万元或180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品种投标数量必须高于以上表中的品种数量,不得等于或低于品种数量,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可报名并投标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3、具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04月06日16时30分,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9日14时0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19号
联系方式:1358****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1358****667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1358****667
4.监督单位: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8-2******
八、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358****667
地址:东平县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2******,地址:东平县平湖路中段)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