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考核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特种作业考核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120.41.36.6/350200/notice/e8d2cd51915e4c338dc1c6ee2f02b127/ef5eeffd3d734f3ba98d7b296a767c7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ZLLH[CS]2022001
项目名称:特种作业考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C1806-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特种作业考务服务项目 | 3(年) | 否 | 特种作业考务服务项目:本项目包含对全市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含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制冷作业等)等理论考试与实操考试工作。要求能同时满足多场次考试的考务服务工作,并做好考试组织、资料审核、考点管理、数据入录、整理归档等工作为期3年。128万元*3年=384万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C0499-其他租赁服务 | 特种作业理论考试考点与实操考试考点租凭项目 | 1(年) | 否 | 本项目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4﹞139号)相关规定分为理论考试点、实操考试点,向厦门地区现有满足电工(低压、高压)、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制冷与空调作业及灭火器选择与使用、创伤包扎、单人徒手心肺复苏等项目要求的单位租赁相关设施设备,实现对厦门地区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及复审考试需求,为期1年32万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一: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包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5)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至 2022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20.41.36.6/350200/notice/e8d2cd51915e4c338dc1c6ee2f02b127/ef5eeffd3d734f3ba98d7b296a767c76/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中联路海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中联路海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查询(以本条为准) 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从事特种作业培训项目的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保证本项目供应商开展服务的客观和中立,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从事特种作业培训项目的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且若成交后发现该供应商为从事特种作业培训项目的机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依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的规定要求,预算金额***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四、其他事项”条款)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明细:特别说明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包2
(1)明细:信用记录查询(以本条为准) 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依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的规定要求,预算金额***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四、其他事项”条款)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明细:特别说明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根据厦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zyjy.cn)发布的最新通知提前做好准备,经现场核验合格后方可刷身份证进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请各供应商自行了解相关通告、通知,确保到场人员符合要求。因供应商代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将自行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九楼
联系方式:钟先生138***6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厦门集美区软件园B03栋27层
联系方式:彭先生1575****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157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