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兴国县城区品质提升规划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2-03-29 12:00:00
[兴国县]兴国县城区品质提升规划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2-03-29]
关于“兴国县城区品质提升规划项目”招标更正说明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作如下更正说明:
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资格条款“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同时项目团队成员须包含城市规划、区域经济、交通工程、景观建筑(园林)、市政工程各专业至少1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全部更正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同时项目团队成员须包含城市规划、交通工程(公路桥梁)、景观建筑(园林)各专业至少1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其他保持不变。
特此说明通知!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