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非自动评审]2021年赣州市龙南市G105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内容公开
[赣州市本级][非自动评审]2021年赣州市龙南市G105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内容公开
[2022-03-29]
2021年赣州市龙南市G105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关键内容公开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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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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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已换新资质的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单位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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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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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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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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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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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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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征信(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在其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5、近三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的规定。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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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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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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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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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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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现场抽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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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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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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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填写及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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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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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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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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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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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期限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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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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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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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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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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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填写及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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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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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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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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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固化清单 |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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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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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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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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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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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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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在岗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经理和项目资格”及“附录5”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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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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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和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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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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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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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5分 养护组织设计:15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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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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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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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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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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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1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分 |
编制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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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
2分 |
编制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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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质量、安全、交通组织方案保证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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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2分 |
编制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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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通措施 |
6分 |
保通措施一般的得3.6分,保通措施合理的得4分,保通措施合理且能提供以往有路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案例说明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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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组织设计 |
15分 |
养护期养护方案和计划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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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期人员安排和分工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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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期设备配置计划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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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通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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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期应急预案 |
3分 |
编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4分,一般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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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15分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基本分 |
9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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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3分 |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内在一个管养单位下每承担过一个大于等于5公里(含5公里)国省道养护工程并承担后期三年以上养护的加1.5分; 本项最多加3分。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一个项目中涉及多个管养单位的,需管养单位出具证明或在项目合同中能够体现存在多个管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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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3分 |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拟任项目总工近五年内在一个管养单位下每承担过一个大于等于5公里(含5公里)国省道养护工程并承担后期三年以上养护的加1.5分; 本项最多加3分。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一个项目中涉及多个管养单位的,需管养单位出具证明或在项目合同中能够体现存在多个管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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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养护人员配置 |
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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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满足评标办法附件1中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Ⅰ要求的加2分,满足评标办法附件1中养护人员配置标准Ⅱ要求的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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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其 他 因 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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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回溯五年)获得过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或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1分。 满足承诺中标后按评标办法附件1中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得3分,最多加3分。 本项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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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15分 |
被评为B级(含B级)以上的得15分,C级的得10分。 采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交通建设市场相关公告企业名单中主体一类或主体二类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均按B级信用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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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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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内在一个管养单位下承担过一个大于等于5公里国省道养护工程并承担后期三年以上养护的(含建设及养护工程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加2分,最多加8分。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一个项目中涉及多个管养单位的,需管养单位出具证明或在项目合同中能够体现存在多个管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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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3.6.1款不适用,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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