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2022年至2024年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2022年至2024年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2-03-29 18: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LC-2022-C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2022年至2024年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4-12 09:30:00,更正为:2022-04-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4-12 09:30:00,更正为:2022-04-14 09:30:00。
1.原采购需求中主要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本项目按季度支付隐患治理费用,即合同总价在服务期(36个月)内隐患治理费用平均按季度分期支付(每三个月为一季度)。 (2)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每3个月支付一次隐患治理费。每3个月隐患治理费用=(中标合同金额/36)×3 (3)采购人在支付 上述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4)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
更改为“1期:支付比例100%。(1)本项目按季度支付隐患治理费用,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每季度支付一次隐患治理费用。每季度隐患治理费用=当季度实际完成隐患治理量×中标单价,三年累计支付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2)采购人在支付上述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3)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2.原采购需求中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增加内容“3、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单价为中标人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采购单位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经采购单位同意,发生工程量增减及材料变更可按实结算,结算资料由中标人负责编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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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地 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安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大坤金洲广场1栋2单元2202
联系方式:07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0752-2******
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