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市段S11号、一标3号和二标1号弃土弃渣场灌溉系统影响及恢复工程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市段S11号、一标3号和二标1号弃土弃渣场灌溉系统影响及恢复工程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市段S11号、一标3号和二标1号弃土弃渣场灌溉系统影响及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水函[2022]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沙河市征迁安置直接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市段S11号、1标3号及2标1号弃土弃渣场位于朱南灌区范围内,由于弃土弃渣的堆砌,造成渣场内和周边部分耕地无法灌溉。本工程通过采取打井措施对灌溉系统进行恢复,共需新打六眼深机井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地点:S11号渣场位于沙河市东冯村村北,朱南干渠南侧;1标3号弃土弃渣场位于西冯村村北;2标1号弃土弃渣场位于南高村、上郑村。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市段S11号、一标3号和二标1号弃土弃渣场灌溉系统影响及恢复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建设内容为:S11号弃土弃渣场影响东冯村灌溉,新打机井1眼;2标1号弃土弃渣场内南高村新打机井1眼,上郑村新打机井1眼;二标段建设内容为:1标3号弃土弃渣场内西冯村新打机井2眼和北冯村新打机井1眼。具体工程量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井)钻井乙级(新证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钻井安全施工证。
3.1.2财务要求:(1)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9月以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4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30 00:00 至 2022-04-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高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沙河市健康街18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456号环球中心T4栋1303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杨彦国 | 联系人: | 李振瑞 |
| 电话: | 0319-8****** | 电话: | 0310-4******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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