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民族路166号地王广场商业裙楼负一层至九层部份整体招租

2022-03-31 12:00:00
  • 合同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2022033100001
  • 重庆市
  • 其他
标的名称 渝中区民族路166号地王广场商业裙楼负一层至九层部份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202203002021 租赁底价 0.0032 万元/㎡·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4-0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04-15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渝中区民族路166号地王广场商业裙楼负一层至九层部份整体招租
坐落 渝中区民族路166号地王广场商业裙楼负一层至九层 楼盘名称 -
租赁底价 0.0032 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15年(含免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按先付后用原则,按月进行支付,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次月租金 免租期 18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以每三年递增3% 招租用途 复合型商业综合体
产权证号 101房地证2007字第04582号等41个权证,详见招租明细表
楼层 负一层至九层 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商服、办公、非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 64851.23平方米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渝海特咨评字[2022]第039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2-03-01
标的踏勘联系人 邱磊 联系电话 023-63******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产权结构:本次招租标的所在的地王广场为多产权物业,业主总户数为601户,其中小业主598户,大业主3户。本次招租范围为3户大业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城市广场有限公司、重庆君恒建设有限公司所持商铺,具体详见招租明细表,其中招租范围内负一层至四层的商铺与其他小业主的产权商铺相互交织分布,无法独立使用。意向承租人须全面了解所有业主的详细情况,并自行协调解决小业主问题。
2.面积情况:地王广场商业裙楼负一层至九层可租赁面积81688.05平方米,其中小业主面积16836.82平方米,本次招租面积共计64851.23平方米(其中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8246.71平方米、重庆城市广场有限公司6551.09平方米、重庆君恒建设有限公司53.03平方米)。
3.租赁保证金:3个首月租金金额(以成交价为准)。
4.装修保证金:40,0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5.签订合同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并在该期限内凭租赁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的付款凭据与招租方(产权人)签订《地王广场商业裙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7.免租期:18个月(含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免租期。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的租金每月按合同约定的起始租金标准减半支付,即支付每月租金的50%(详见租赁合同租金缴纳附表)。
8.起租日期: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即起租日,开始计算租期。
9.标的物移交日期:签订租赁合同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承租人不得以小业主的问题影响标的物移交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合同签订之日即视为标的物移交日。
10.合同签订:承租方分别与本次招租范围内的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
11.标的物移交标准:标的物按房屋及设施设备现状移交,租赁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空调机组、电梯、配电机组、消防系统等)的更新、维修、改造以及标的物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实施并满足经营需要,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承租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1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租赁保证金或装修保证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1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项目物业管理公司“重庆渝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
16.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租金。
17.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1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按承租方与项目物业管理公司“重庆渝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执行。
19.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和第18条所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20.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21.备查资料:《地王广场商业裙楼租赁合同》(样本)、评估咨询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47.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雨 联系电话 023-63******

附件下载:
中区民族路166号地王广场商业裙楼负一层至九层部份整体招租项目招租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