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体系管理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名称:科技馆体系管理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提高全省科技馆管理运营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组织大篷车、流动科技馆以及实体科技馆管理和运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对科技馆展教与运行进行监测,对运行效果定期进行评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长期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目前有1套科普大篷车、1套流动科技馆并将购置1套,下辖广东科学馆,长期指导地市开展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以及实体科技馆工作,在科技馆体系管理和运行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一直以来,事业发展中心协助科普部开展科技馆体系管理和交流工作,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从全国经验看,各省科协科技馆体系管理工作大多依托省级科学馆承担,便于与中国科协和中科馆的沟通和对接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 (2) 种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2年04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第2)-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此两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商定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可按下列规定的登记时间、地点提交相关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件登记
(4)登记时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异议理由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系邮箱:gzylzb@163.com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联系方式:黄工 020- 8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 0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