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城区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2022-03-31 09:58: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保定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文润
  • 预算***万元
  •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城区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蠡县发改审字[2021] 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蠡县紫薇西路(月明河-平安路)、蠡县月明河西侧(范蠡路-北关桥)、兴仁村、蠡县工业大街、平安路、规划路; 建设规模:蠡县紫薇西路(月明河-平安路)新建污水管道工程;蠡县月明河西侧(范蠡路-北关桥)、兴仁村新建污水管网工程;蠡县工业大街、平安路、规划路新建污水管网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相关部门颁发的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将查询真实结果作为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31 09:302022-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保定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蠡县永盛北大街 地址: 保定市向阳北大街1677号A座2208室
邮编:

0714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李文润

联系人: 史宝琪
电话:

0312-6******

电话: 031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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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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