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桥梁设施巡查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8CG2021FW3815
二、项目名称: 经开区桥梁设施巡查检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经开区桥梁设施巡查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银湖北路K1+153桥;天门大道K4+050桥;天门大道K2+510桥;凤鸣湖北路K5+180桥;龙山路小桥;尖山路桥;凤凰城南岛至中岛桥;南岛越秀路桥;苏堤桥;银湖大桥;凤鸣湖大桥等16座桥梁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测、定期结构检测及特殊检测。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芸、高秀军、潘薇、丁守海、占荣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 金额:2063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未提供两名检测员试验检测师桥梁专业证书)。
3、中标单位业绩: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 址:开发区港湾路34-2号
联系方式:182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
联系方式:1894****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 话:1894****506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