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2022年至2024年路灯、市政维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增江街2022年至2024年路灯、市政维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2-03-31 14: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2-003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S2022FW02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增江街2022年至2024年路灯、市政维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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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比重如下:
|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 | 合计 |
| 权重 | 60% | 30% | ***% | ***0% |
商务部分评分表(30%权重)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项分值 |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
| 1 | 主要管理人员配置 | 6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得6分,提供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不提供不得分。 |
| 2 | 同类型项目业绩 | 8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质量合格市政工程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备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 3 | 第三方评价 | 8分 | (1)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5年(不含5年)以上被评为“诚信企业”称号的,得8分;连续5年(含5年)被评为“诚信企业”称号的,得4分;连续4年或以下被评为的“诚信企业”称号的,得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备注:评价时间颁发的证书时间为准,需提供协会颁发的“诚信企业”称号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组织(附网页打印页),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分。 |
| 4 | 服务便利性 | 8分 | 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响应时效性强,能够在2小时(不含)内到场并解决问题的得8分; 服务响应时效性较强,能够在2小时(含)-4小时(含)到场并解决问题的得4分; 服务响应时效在4小时(不含)以上到场的得1分。 注:提供承诺或声明。不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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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评分表(60%权重)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项分值 |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
| 1 | 服务技术方案的评价 | 12分 | 服务技术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方案完善、可行、合理,文字说明清晰,完全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2分; 服务技术方案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较完善、较可行、较合理,文字说明较清晰,得8分; 服务技术方案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方案不合理,得4分; 未提供得0分。 |
| 2 | 项目实施部署;质量、进度、安全措施情况 | 12分 | 项目实施部署合理、科学,针对性强。质量、进度、安全措施具体、可行,得12分; 项目实施部署基本可行、合理,针对性较好,质量、进度、安全措施基本可行,得8分; 项目实施部署基本不合理,针对性差,质量、进度、安全措施不可行,得4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 3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投入情况 | 12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合理,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劳动力配备投入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或优于项目实施要求,得12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基本合理,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劳动力配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一般,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劳动力投入难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 其余不得分。 |
| 4 | 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 | 12分 | 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合理、可行,得12分; 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基本合理、可行,得8分; 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不合理、不可行,得4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 5 | 应急管理预案及应急保障能力 | 12分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能够满足服务需求,得12分;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够回应服务需求,得8分;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方案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基本能回应服务需求,得4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 合计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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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8号
联系方式: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
联系方式:020-38******/1868****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
电 话:1868****283
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