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CG-2022-016漫水河镇卫生院综合楼电梯项目成交公示(重新公示)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2-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ZFCG-2022-016漫水河镇卫生院综合楼电梯项目(重新公示)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ZFCG-2022-016漫水河镇卫生院综合楼电梯项目于2022年03月25日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进行不见面开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于2022年03月28日发布成交公示;公示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二轮报价最低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公示期内,安徽通飞科技有限公司对成交结果发出询疑,询疑内容为“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报价为***元,安徽通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为283993元。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中标。但安徽通飞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P63页提供了符合规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一);按招标文件P12页、第21条条款可以给予报价比例6%的扣除,即以266953.42元的价格参加评审。此价格低于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的报价***元。”并提供了佐证材料(见附件)。
经复评谈判小组复查,安徽通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规定,应给予报价比例6%的扣除,即以266953.42元(投标报价*0.94)的价格参加评审;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非中小企业,无价格扣除,评审价格为***.00元。因此安徽通飞科技有限公司评审价格低于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 依据谈判文件及评审办法,复评谈判小组经共同评议一致认定; 本次复评评审结论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通飞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西尼机电(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快丰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漫水河分院
地 址: 霍山县漫水河镇
联系方式:吴 平 1815****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
联系方式:储 旭1386****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旭
电 话:1386****56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成交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
2.复评报告
3.其他资料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