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顺昌县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7: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顺昌县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顺昌县公安局委托,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21]ZRG[CS]2022001-3、顺昌县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顺昌县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ZRG[CS]2022001-3
项目名称:顺昌县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511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C150401-人寿保险服务 | 人寿保险服务 | 1(批) | 否 | 保障项目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备注 保费 意外事故死亡、伤残责任(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身故,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比例赔付。 40万元 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 600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含非医保用药),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 1万元 每次事故扣除绝对免赔额500元后按90%比例赔付; 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每人每日200元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 3.6万 每次事故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全年累计180天,免赔2天。两项责任共用保额,且不可同时补偿。 附加团体疾病住院津贴(附加团体疾病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确诊罹患疾病(含既往病症)并因该疾病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每人每日200元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 附加疾病身故给付(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经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罹患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含既往病症)导致身故,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5万元 等待期30日(续保者不受等待期限制);已确诊疾病后仍可以续保直至身故,但被保险人应为在职工作人员,退休后不再续保。 附加重大疾病给付(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经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度疾病,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8万元 等待期30日(续保者不受等待期限制);保障含28种重大疾病给付8万元,3种轻度疾病给付3万元,同一保险年度每人给付金额累计不超过8万元;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 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明细:其他 描述: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投标人员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低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投标人员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需持绿色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本县的投标人员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需持绿色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方可入场。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3-31至2022-04-08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4-11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4-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公安局
地 址:城南东路8号
联系方式:1802****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15A、15B之二
联系方式:151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鹿斌
电 话:1515****121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