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辅助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05-29 07:06:00
  • 磋商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FJGX(翔)政采字(2021)第109号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陈女士
  • 预算***万元
  •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 陈先生0592-7885232
<div class="vF_detail_content"> <blockquote> <p>项目概况</p> <p>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辅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春江里37号楼2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p> </blockquote> <p><strong>一、项目基本情况</strong></p> <p>项目编号:FJGX(翔)政采字(2021)第109号</p> <p>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辅助项目</p> <p>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p> <p>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p> <p>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p> <p>采购需求:</p><p>具体详见磋商文件</p> <p>合同履行期限:2年 </p> <p>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p> <p><strong>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trong></p> <p>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p> <p>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p><p>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span style="letter-spacing:0pt;">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span></p> <p>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2.2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 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2.3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及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5、信用记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5.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5.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5.3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4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p> <p><strong>三、获取采购文件</strong></p> <p>时间:2022年05月30日  至 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p> <p>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春江里37号楼201室) </p> <p>方式:现场购买</p> <p>售价:¥300.0 元(人民币)</p> <p><strong>四、响应文件提交</strong></p> <p>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2(厦门市翔安区春江里37号楼202)</p> <p><strong>五、开启</strong></p> <p>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2(厦门市翔安区春江里37号楼202)</p> <p><strong>六、公告期限</strong></p> <p>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p> <p><strong>七、其他补充事宜</strong></p> <p></p><p>具体详见磋商文件</p><p></p> <p><strong>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trong></p> <p>1.采购人信息</p> <p>名 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p> <p>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东界路        </p> <p>联系方式:陈先生0592-7******      </p> <p>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p> <p>名 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地 址:厦门市翔安区春江里37号楼201室            </p> <p>联系方式:陈女士0592-7******,1835****900            </p> <p>3.项目联系方式</p> <p>项目联系人:陈女士</p> <p>电 话:  0592-7******</p>  <p></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