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湘合作萍乡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2-05-30 12:00:00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湘合作萍乡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2-05-30]
赣湘合作萍乡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赣湘合作萍乡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费支付方式“中标人每月 25 日之前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招标人在次月 10 日之前支付当月审批工程量的 70%作为进度款,全部工程完成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5%。中标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结算申请书后 180 天内完成审批,审批完成施工审计结算后15 日内支付至审定工程量的 97%,余款 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两年。”变更为“(1)进度款支付: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完成量的60%,且金额不超过该项目专项资金的80%。(2)项目余款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已核定的结算金额的97%。(3)质保金拨付:待工程质保期后,经验收未发现质量问题,拨付预留的3%的质量保证金。”
特此说明。
萍乡市赣湘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