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KXXZFCG(JT)DH2022-008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包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00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需求:采购铁提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吨洒水车一辆、大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吨洒水车一辆。(具体规格等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喀格恰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米60W太阳能路灯80盏、南湖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米60W太阳能路灯80盏。(具体规格等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须含并体现被委托人);(4)第二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手续;(5)第二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1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建正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建正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携带:
1、第一包: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②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④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被委托人)。
2、第二包: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省企业需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原件;②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④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被委托人)。
备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与否,均须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携带资料胶装成册并编辑页码和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一份给新疆德宏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同时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在《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查验结果。
特别提示: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托克逊县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托克逊县夏镇
联系方式:0995-880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
联系方式:1311****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峻
电 话:131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