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10KV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 | 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10KV配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6-2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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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125 |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10KV配电线路工程施工 |
| 预算金额:***万元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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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日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均须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方式:自行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 |
|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西万官大街336号(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 |
| 联系方式:0538-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
| 联系方式:0538-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电话:05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