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科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科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Y-2022-021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科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科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0日至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小康路1号
联系方式:0991-3942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
联系方式:199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洋
电 话:199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