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房屋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2-JLBFOD-G1008
采购项目名称:专用房屋建设工程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于2022年5月组织专用房屋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专用房屋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2-JLBFOD-G1008
三、资格预审结果: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河南万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4 |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5 |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6 | 山西亿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请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公示期结束后统一领取招标文件。
五、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6月1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邮编:110000
质疑联系人:于洪飞
联系电话:1599****669
2022年5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于洪飞1599****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飞
电 话: 159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