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于田县先拜巴扎镇农牧民就业创业孵化园提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5-30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YTCGD-CS-2022-06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葛小收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于田县先拜巴扎镇人民政府
  • 0903-6890064

    项目概况                                                    

    于田县先拜巴扎镇农牧民就业创业孵化园提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CS-2022-063 

    项目名称:于田县先拜巴扎镇农牧民就业创业孵化园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  

    最高限价(元):***.3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先拜巴扎镇农牧民就业创业孵化园提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原有八栋厂房进行维修改造提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并具有工程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管理机构班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建设云可查到);
(3)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方式:满足上述投标资质的投标人,携带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核对),审查合格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腾讯会议不见面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腾讯会议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如下: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并具有工程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管理机构班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建设云可查到);
(3)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经开标现场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先拜巴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于田县

联系方式:0903-689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小收

电 话:0903-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