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CX-2022ZC0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5-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格式有误,现已重新上传,请供应商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6月15日9:0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05-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查阅,若未及时查阅影响中标结果,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南家园北侧
联系方式:09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
联系方式:09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周黎明
电话:0951-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鹏、谢菲
电话:0951-5******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 文件 |
|---|
| 更正公告.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