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QC2202FG0502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5-30 06:51:00
  • 磋商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ZCQC2202FG05029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梁小姐
  • 预算***万元
  •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
  • 020-84******

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202FG05029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人需求

***

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单价最高限价为920元/天;每周五培智学校→福利院中午、周日下午的学生接送专用校车的接送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250元/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或服务金额累计结算达到人民币***元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1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2.2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2017】16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110号        

联系方式:0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0-83******

 

磋商文件-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pdf